免费注册 | 外贸手册 | 产品 | 商机 | 报价 | 手机版 | B2B Marketplace
 
 
 
 
 
热门搜索: 国际采购 进出口贸易 国际贸易
今日更新商机 23030 外商来之前我们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为什么北美的买家会经常下小订单  出口报价实用技巧  年轻外贸从业人员成长之路——报价的玄机  单笔出口业务利润粗约估算办法  网上贸易如何让小单变大单
外贸手册索引
您的位置:国际贸易网 > 伦敦《协会货物条款》
伦敦《协会货物条款》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各国保险组织都制定有自己的保险条款。 但最为普遍采用的是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所制订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简称I.C.C.)、我国企业按CIF或CIP条件出口时,一般按《中国保险条款》投保,但如果国外客户要求按《协会货物条款》投保,一般可予接受。
《协会货物条款》的现行规定于1982年1月1日修订公布,共有6种险别,它们是:(1)协会货物条款(A)[简称ICC(A)];(2) 协会货物条款(B)[简称ICC(B)];(3)协会货物条款(C)[简称 ICC(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WCC);(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SCC);(6)恶意损害险(Malicious Damage Clause)。
以上六种险别中,(A)险相当于中国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其责任范围更为广泛,故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风险的方式表明其承保范围。(B)险大体上相当于水漬险。(C)险相当于平安险,但承保范围较小些。(B)险和(C)险都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表示其承保范围。六种险别中,只有恶意损害险,属于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其他五种险别的结构相同,体系完整。因此,除(A)、(B)、(C)三种险别可以单独投保外,必要时,战争险和罢工险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也可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
最新外贸采购询盘
Buy Party Items [Germany]
Buy Tablet PC Holder [United Kingdom]
Buy Rims [India]
Buy INDUSTRIAL PRECISION TURNED PARTS [India]
Buy SECONDHAND & USED CLOTHES [United Kingdom]
Buy Stock Sport Clothes [USA]
Buy Leather Garments [Pakistan]
MEN'S TSHIRT, GARMENT STOCKLOT BANGLADESH REJECTION CHINA INDIA [India]
免责条款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 公司列表
本网站版权归国际贸易网所有 Copyright © www.vooec.com 20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