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 外贸手册 | 产品 | 商机 | 报价 | 手机版 | B2B Marketplace
 
 
 
 
 
热门搜索: 国际采购 进出口贸易 国际贸易
今日更新商机 23011 外商来之前我们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为什么北美的买家会经常下小订单  出口报价实用技巧  年轻外贸从业人员成长之路——报价的玄机  单笔出口业务利润粗约估算办法  网上贸易如何让小单变大单
外贸手册索引
您的位置:国际贸易网 > 倒签提单 卖方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倒签提单 卖方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本站提示:

在我们大量的进出口贸易的实践中,倒签提单现象对我们每个外销员来说似乎并不陌生,特别是在近洋贸易运输实践中,正确把握好签单日期,是保证结汇安全十分重要的一环。衷心希望大家从其所造成的严重的法律后果上给予充分的认识。  

案例:

1999年3月20日,某外国公司(卖方)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项货物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为6月10日,付款方式原为信用证,之后卖方擅自变更为托收形式付款。买方于6月8日收到装船电报通知,注明货物已于6月7日载往中国大连港,并注明合约号和信用证号。6月14日买方接到提货通知和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6月11日。为此,买方以外方违约为由拒绝提货并绝付款,同时提出合同作废。外方(卖方)不服,双方协调无效,外方依据仲裁条款提起仲裁。那么,中方以卖方违约为由提出的要求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中方以上述理由提出的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应以什么事实为由才能使其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分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只有在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后本公约中的应尽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时,才有权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


本案中卖方交货时间仅仅迟延一天,并不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所以,买方如果以迟延交货一天为由,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拒收货物,只能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既然中方以卖方违约为由提出的拒付与拒收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应提出何种理由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倒签提单是卖方串通船方来欺骗买方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国际惯例,买方一旦有证据证明提单上说明的装船日期是伪造的,就有权拒绝接受货物、支付货款,即使货款已经支付,买方也可以要求卖方退还。据本案提供的材料表明,该货轮通常航行于香港——大连航线,该船曾于6月5日进大连港,10日出大连港,不可能于6月7日在香港码头装船并签发提单,随船提单上的装船日期是不真实的。


由此证据可以表明,外方串通船方以倒签提单装船日期的欺骗行为对买方进行欺诈,依据国际惯例,中方有充分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最新外贸采购询盘
Buy Party Items [Germany]
Buy Tablet PC Holder [United Kingdom]
Buy Rims [India]
Buy INDUSTRIAL PRECISION TURNED PARTS [India]
Buy SECONDHAND & USED CLOTHES [United Kingdom]
Buy Stock Sport Clothes [USA]
Buy Leather Garments [Pakistan]
MEN'S TSHIRT, GARMENT STOCKLOT BANGLADESH REJECTION CHINA INDIA [India]
免责条款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 公司列表
本网站版权归国际贸易网所有 Copyright © www.vooec.com 20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