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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企业有转厂需求:加工贸易企业又称海关监管企业,一般情况下都是外资企业。 加工贸易企业:是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加工成成品后复出口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又称三来一补企业:包括最常见的进料加工企业、来料加工企业。 特点:加工贸易企业的原材料必需从国外进口,成品必需复出口,进口多少料件就要对应出口多少成品,一进一出必需平衡,报关方式是手册报关(说白了就是用本手册登记进出货物),当加工贸易企业的成品出口时就是所谓的核销。外商的目的只是利用本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我国的目的是引进外商投资和技术,所以国家实施了这样一个政策: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原材料无需缴税,暂时免纳税,他们的产品最终必需出口核销,因始加贸企业不能在国内直接采购和销售,除了以转厂的方式,所以转厂就开始存在了它的意义。
2、转厂定义 转厂(深加工结转):加工贸易企业A将保税料件(即加工贸易企业的料件或成品)产品结转至异地加工C企业或本直属海关内的加工贸易企业B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在正常的海关定义下:转厂为深加工结转,即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结转。 案例:加贸企业A从国外进口料件塑胶粒,在国内生产出半成品五金塑胶片,然后复出口核销。东莞另一加贸企业B从国外进口料件五金塑胶片,在国内生产出成品五金,然后复出口核销。 说明: A需出口核销的半成品刚好是B需进口的料件,通过转厂A就可以把五金塑胶片销售给B。在转厂过程中,A等于把五金塑胶片出口核销了,B等于从国外进口了五金塑胶片,B把A的五金塑胶片生产出成品五金后出口核销。 3、只有加工贸易企业才能转厂吗? 不是, 所有企业都可以转厂 无数企业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国内一般贸易企业A希望把公司的产品销售一个加工贸易企业B,但B要求A给他转厂,否则不能采购A的产品。因始国内一般贸易企业A需要解决转厂问题。
转厂过程中有两个主体:转出方和转入方
所以转厂模式有六种: 模式一: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间转厂, 即深加工结转。 模式二:国内一般贸易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结转。 模式三:国内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结转。 模式四:加工贸易企业---国内一般贸易企业结转。 模式五:加工贸易企业---国内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企结转。 模式六:一般贸易企业与一般贸易企业之间转厂。
说明:如果贵公司是国内的一般贸易企业(包括有进出口权或没有进出口权的)如果希望把产品销售给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企业),那么你就需要用到第二种或第三种模式,反之就需要第四种或第五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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