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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移民 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申请人需获得美国公司正式聘任,并在申请前的3年期间内,已为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1年以上。 申请人仅需满足以下两项 1.美国公司成立1年以上、雇用合理数量的员工、运营良好; 2.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曾有连续1年担任中国公司的高管职务,且到美国公司仍担任高经理/管理工作。 对公司要求 1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正常的生意运营中; 2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之间存在合法关系(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 3美国公司成立1年以上,运营良好 4在美国雇用合理数量的员工 费用:4.5万美金 备注:服务指导费用,全程跟踪费用,选择雇主费用,律 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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