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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12/22 14: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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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用香港公司和国外客户谈生意,签合同,确定定单;国外客户付款给香港公司。
2.你从国内工厂购货,可以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工厂签合同,出货时,你找外贸代理出单据,先以稍高与成本的价格出口到你香港公司,货物报关出关后,你的香港公司就有了货物的所有权,你再另外背书,改提单,将货以香港公司名义卖给了国外客户。
3.国外客户将钱汇入你香港公司帐户(该账户可在国内开立,就是所谓的离岸账户),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付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公司去做退税核销,然后再将成本打给工厂,利润就留在香港公司账户上不用交税,核销退税的钱就由你和外贸公司协商,留在离岸账户上的这笔利润不会被结汇,在外汇使用上您可以随意支配,也不需要交任何税的,因为香港是不征收海外利得税的。
需要用这笔钱时,可直接划到您国内公司的账户或您个人的外币账户上,然后提现.
香港公司就是一个中间商,做的是转口贸易,对国外客户你(离岸)公司是出口商,对工厂你是外贸公司的业务员,而且外贸公司也接触不到你的国外客户。离岸公司让你有了一个公司名义来谈客户,而且香港公司的知名度也很高,你也不必担心代理公司拖您的钱,操作起来也很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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