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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在西部12省区市全面推开 |
发布时间:2010-12-17 来源:--- |
据内蒙古媒体报道,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从12月1日起,内蒙古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至此,资源税改革新政开始在包括内蒙古在内的西部12个省区市实施。 此前,资源税改革已在新疆率先试点。今年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7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继新疆试点之后,将在西部12个省区市实施。 国信证券分析师严蓓娜表示,资源税改革将会明显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资源税留存当地为加快产业升级、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创造了条件。由于初级矿业的产业链条较短,无法带动资源所在地的就业与经济发展,因此西部各地实现资源深加工产业的升级,不仅减少了地区间不平衡,也减少了对长距离运输线路的压力。从全局角度看,这对于激励当地政府进行资源开发和转换有所裨益,有利于中国能源自给率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