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 THE 14TH CHINA (GUANGZHOU) INTERNATIONAL BUILDING DECORATION FAIR 2012年7月8—11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招 展 函
第十三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已于2011年7月8-11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成功举办,展出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较上届增长20%,展商数量2415家,展会分别设立了5大子题材展和8大专业展区,各展区各具规模,特色鲜明,相对独立,整体上又浑然一体,精彩演绎着“综合性+专业性”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完整解决方案”。同时现场20余场以设计、市场、技术等为核心的高档次活动,成功搭建了建筑装饰各行业的高端交流平台,有效促进了设计师、酒店、房地产等资源的充分融合,为所有与会者提供广泛而优质的商机。展会四天展期,吸引到会专业观众120707人次,,同比上届增长21.95%,再居同类展会之首。 “亚洲建材第一展”——第十四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将于2012年7月8-11日举行,继续秉承“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的办展理念,本届展会将延续13届展会的辉煌成果,并凭借完整的展出题材、高端的合作架构、广泛的业界影响力,以320,000平方米的超大规模继续踞国内乃至亚洲同类型展会规模之最! 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博亚展览发展有限公司 展览日期:2012年7月8日-11日 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联系人:徐蓉 13829797432
展出范围: * 地面铺装材料展区: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各种地板材料等;手工、机制地毯及纺织地铺材料等;其它地面铺装材料;地面铺装原料;配件、用品等。 * 卫浴陶瓷专业展区:整体浴室、浴缸类、淋浴类、座便器、台盆、浴室五金/配件类、卫浴镜、泳池设施、热水器、取暖器、浴室柜等;各类墙地砖、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游泳设备及配件、SPA及桑拿设备、循环过滤产品等。 * 厨房设备及配件展区:整体橱柜、集成厨房、智能厨房;燃气灶、集成灶、抽油烟机、烧烤设备、制冷设备、热水器、消毒保洁设备、垃圾处理器及各类厨房家电;五金、台面、门板、板材、照明、面漆及其它装饰性和功能性材料;水槽、龙头、厨配五金挂件、净水设备、烹饪厨具;产品设计软件、工程软件等。 * 集成家居展区: * 衣柜展区:入墙柜、衣柜、书柜、组合柜等;隔断门、移门、移动隔门、衣帽间、滑动门等;衣柜系统五金配件、板材、涂料及其他辅材等;木工机械等; * 门、窗展区: 铝合金门、实木门、实木复合门、生态门、钢木门、钢门窗、安全门、防盗门、防火门、仿古铜门、艺术玻璃门、模压门、塑钢门窗、防蚊纱窗、百叶窗、模压木门、隔断门、木塑门、折叠门、百叶门、镶嵌玻璃木门;门窗专业配件及机械、木门成套生产及加工设备;门业辅助材料; * 建筑装饰五金展区:建筑五金、装饰五金、各类自动门、门控五金系统及配件、门禁电子系统、五金配件、五金工具、五金模具、五金铸造等; * 装饰玻璃/移门展区:艺术玻璃、建筑装饰玻璃、工业玻璃、玻璃机械; * 天花吊顶展区:集成吊顶、金属吊顶、吊顶加工机械、软膜天花、铝板/铅板/点式/单元/金属幕墙、幕墙配件及加工设备,阳光板、石膏制品等; * 墙纸/布艺及辅料展区:墙/壁纸、壁布、壁纸胶剂类、墙纸工具、墙纸生产机械及设备、墙纸生产及辅料类、各类墙饰等; * 楼梯展区:木楼梯、钢楼梯、其它楼梯及相关配件等; * 建筑装饰照明展区:整体家居照明、商业照明、专业灯光; * 建筑涂料及化学建材展区:墙面/防水/地坪涂料、涂料助剂、涂料包装材料;干粉砂浆;粘合剂、外加剂、助剂、建筑胶、胶带、填缝剂、防锈材料、建筑防水材料、防水添加剂、防渗漏材料、防水技术及相关设备;涂刷用具等; * 石材、园艺展区:石料(花岗岩、大理石、板岩、砂岩、石英石、卵石、人造石等)、石雕及石制品、异型石材、石材生产设备、园艺文化石等; 标 准 展 位 RMB 10000元/个 空 地 RMB 1000元/平方米
展位费用
1.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3米×3米=9平方米;基本配置包括:1条中英文楣板,3面围板,2张折椅,1张洽谈桌, 2支40W日光管, 1 个220伏特插座(限500瓦非照明用电),地毡。 2.空地:36平方米起租;不提供任何配置;空地价格己含施工管理费。 ▲电箱租用及押金、电费、展具增租、应参展商提出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清场押金等,需由参展商或特装公司支付。
参展程序
1、 参展企业确定参展面积,填妥参展合同,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将参展合同传真或邮寄到承办单位; 2、 承办单位根据参展合同,经审核后予以盖章确认; 3、 双方签定参展回执或展位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展位费作为定金,否则,承办单位将不予保留参展合同所确认的展位;展位费余款须在2012年3月30日前支付予承办单位,否则,承办单位有权调动和处理该展位,且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4、 参展企业在确认参展后,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或申请面积,否则已交定金概不退还,承 办单位保留调整或处理展位的权利。
展位安排原则及参展说明
1.先订先得,以及大展位和老客户优先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 2.未经承办单位同意,参展商不得转让其展位。 3.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和参展商品的侵权行为。 4.参展商品与博览会展出范围不符,承办单位有权禁止展示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
协助服务项目(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免费服务项目 ● 委托展位装修承建商 ● 展品运输 ● 组织邀请专业观众 ● 享受指定酒店优惠服务 ● 申请展位用电 ● 提供入场卡、证及《参展商手册》、《展讯》 ● 雇请翻译、服务人员 ● 租用额外展具 ● 在会刊中刊登企业名录 ● 刊登会刊广告、参观券广告等 ● 安排技术交流会 ● 展场清洁
本展会信息网址:http://www.vooec.com/exhibition/79730.html 手机版网址:http://m.vooec.com/exhibition_797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