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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U保,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中小企业财产险,中小企业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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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22 8: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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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6-0755-13537561340(微信) |
传 真: |
86-- |
手 机: |
13537561340(微信) |
邮 编: |
518026 |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20楼 |
网 址: |
http://xyangis.cn.voo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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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联 系 人:杨纪云 先生 客户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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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U保,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中小企业财产险,中小企业责任险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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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企业单位均可成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本保险由财产损失保障、机器损坏保障、现金损失保障、停业损失补偿保障、公众责任保障、雇主责任保障等部分组成。 ●财产损失保障 ▼保险财产 在本合同列明地址内的,且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下列财产可作为本保障部分的保险财产: (一)建筑物及固定附属设施;(二)装潢、装修; (三)机器设备(包括生产的机械设备、动力设备、传动装置等);(四)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品; (五)家具及办公设施;(六)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七)其他双方约定财产。 不保的保险财产:现金、其它有价证券及有现金价值的卡类;文件、账册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动、植物;违章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领取行驶执 照的交通工具。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 ●机器损坏保障 ▼保险财产 投保了财产损失保障的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可作为本保障部分的保险财产。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二) 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三) 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四) 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五)除条款中“责任免除”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现金损失保障 ▼保险财产 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约定承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承保区域范围内存放或运输的现金、支票、本票、汇票、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有价票证为本保障部分的保险财产。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冰凌、暴雪、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四)外来人员实施的有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或抢劫。 ●停业损失补偿保障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完全停业,保险公司按照每日定额补偿标准,在保单约定的累计赔偿天数内,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停业时间计算赔偿: (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自然灾害。 ●公众责任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法(不含港、澳、台)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雇主责任保障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被保险雇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被保险人处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本产品网址:http://www.vooec.com/cpshow_40761887/ 手机版网址:http://m.vooec.com/product_40761887.html 产品名称:财富U保,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中小企业财产险,中小企业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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