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进口清关货运代理公司 > 产品展厅 >
咖啡/咖啡粉/咖啡豆/咖啡机进口问题咨询
|
|
发布时间:
2012/4/25 9:15:00 |
|
|
|
电 话: |
86-0769-22023417 |
传 真: |
86-- |
手 机: |
13719354354 |
邮 编: |
523000 |
地 址: |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华凯广场B座1003-1006单元 |
网 址: |
http://tanmark.cn.vooec.com |
|
|
公司名称:东莞进口清关货运代理公司 |
联 系 人:谭MARK 先生 业务部经理 |
|
|
|
|
咖啡/咖啡粉/咖啡豆/咖啡机进口问题咨询 详细说明 |
|
|
咖啡/咖啡粉/咖啡豆/咖啡机进口问题咨询
-------要找进口清关报关报检货运代理?货物进口遇到了问题?这个没什么好担心烦恼的,这点小事,找我们虎桥咨询一下,轻松帮你搞定!!
进口流程 签定合同-抽换单-报关预录-三检-商检(法定商检货物)-抽检送检-海关单证放行出税单-交纳税金-海关查验(属于抽检 非法定查验)--海关电子放行-提货 进口清关环节枝节较多 如事先准备充分 单证齐全均可顺利通关. 在此环节我们可事先通知客户并办理在清关过程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应的政府文件 并根据客户实际的货物品名提供最合理的海关商品编码及进口税率 以供客户参考. 附:进出口食品标签申请需要资料: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6食品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食品进口概况: STEP1:申请“进出口食品标签”约需90天,出口方要提供样板,每种产品最少一件。标签每种产品一张,需RMB300/张,有效期两年。 STEP2:拿到进口标签后即可安排进口,商检会抽样,化验约需15天,此过程中,可以写保函先报关出货。货从到港日至拖柜到仓库日,要控制7天内,以免发生柜租. STEP3:货到仓库后即可安排贴标签。 出口方需提供的报关文件: 1/产地证。 2/卫生证。 3/invoice 4/装箱单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随时都可以联系我,我会在第一时间给您提供最合理的进口建议方案
联系人:谭经理 手机:13719354354 在线QQ: 1354763316 固话:0755-36690480 传真:0755-33580111 地址:深圳市龙华明治大道展滔科技大夏2003-2005单元
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您的满意,我的成就....
进口报关港口:天津|青岛|上海|苏州|宁波|广州|东莞|深圳|香港
本产品网址:http://www.vooec.com/cpshow_3463597/ 手机版网址:http://m.vooec.com/product_3463597.html 产品名称:咖啡/咖啡粉/咖啡豆/咖啡机进口问题咨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