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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产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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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8/18 11: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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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86-027-85482651 |
传 真: |
86-027-85482632 |
手 机: |
13667195296 |
邮 编: |
430011 |
地 址: |
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35号 |
网 址: |
http://shfxalxf.cn.voo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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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鑫澳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施恩军 先生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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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产生器,又称空气泡沫产生器、泡沫发生器、泡沫产生器,是一种固定安装在油罐上,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当泡沫消防车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形成空气泡沫,扑灭油类火灾。 供货时其喷管组只包括法兰、垫片、紧固件等,而喷管、弯头由用户自购并自行加工配制成喷管组。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储罐壁上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安装时罩板朝下,不宜侧装。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产生器时在储罐壁的开孔,应保证储罐上部要保留有足够的空间,储存液体的液面要低于产生器进口,应在储存液面线以下,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 泡沫产生器一般有四种型号:PC-4,PC-8,PC-16,PC-24。 使用说明 1、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 2、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 3、本产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气泡沫液。 4、为防止易燃液体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0.1—0.2Mpa时即可冲碎。易碎裂痕一面应朝喷出口方向安装。 5、导板安装在贮罐内壁上,保证泡沫罐壁淌下、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以提高灭火效果。 6、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管孔径不得小于D所规定的尺寸
本产品网址:http://www.vooec.com/cpshow_2219948/ 手机版网址:http://m.vooec.com/product_2219948.html 产品名称:泡沫产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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